
本网讯(记者 李佳琪)1月28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十二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珍主持会议,副主任魏广才、李德新、武新亮、崔向松及秘书长张兰军出席会议。市委组织部、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人列席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珍主持会议
会议应出席常委会组成人员37人,实出席29人,符合法定人数。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魏广才关于接受刘硕才、周东曙辞职和提请栗向东、郭鸿任职议案的说明
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魏广才关于接受刘硕才、周东曙辞职和提请栗向东、郭鸿任职议案的说明;听取了组织部负责人对拟任人员的情况介绍,听取了栗向东、郭鸿的供职发言;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命名单;表决通过了《关于接受刘硕才、周东曙辞职请求的决定》《关于栗向东代理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的决定》和《关于郭鸿代理忻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决定》;王珍向通过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新任命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

新任命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栗向东、忻州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郭鸿进行宪法宣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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