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内设委室及下属事业单位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预算公开报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二、支出预算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无政府基金预算
五、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六、其他说明
1、政府采购情况
2、购买服务情况
3、绩效管理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忻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概况
(一)市人大常委会的主要职责:
在本行政区域内行使立法权,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民政、民族工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部分变更;监督本级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联系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关或国家工作人员的审议和意见;撤销下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不适当的决议和本级人民政府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召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领导和主持本级人大代表的选举,指导市属县(区)、乡(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的换届选举;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副市长的个别任免;在市长和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因故不能担任职务时,从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副职领导人员中决定代理人选;根据政府正职领导人员的提名,决定本级人民政府秘书长、各部门正职领导人员;依法任免任免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依法任免本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任免本级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补选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出缺的代表和撤换个别代表等。
(二)内设委室及下属事业单位:
市人大常委会共设:办公室、人事工委、财经工委、法工委、城环工委、农工委、教工委、民侨工委,社会建设委员会、监察和司法工委、研究室、信访室。各委室均下设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下设:机关党委、行政科、秘书科、办公室、信息中心(事业单位)。
二、2019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表(见附表)
三、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9年财政拨款预算收入1211.72万元,比2018年预算收入1215.51万元减少3.79万元,减少0.03%。
(二)支出预算说明
1基本支出预算746.72万元,比上年增加30.2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12.74万元,比上年增加19.0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保缴费、养老保险、公积金;商品服务支出120.89万元,比上年增加10.95万,增加办公费、其他交通费、其它福利费、培训费,减少差旅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3.09万元,比上年增加0.17万元。增加退休费、奖励金。
2、项目支出465万元,比2018年减少34万元,减少7%,减少的原因是:2019年增加人大立法120万元、增加培训经费10万元,增加领导调研经费6万元,减少预算联网专项经费150万元、减少专职常委会经费15万、减少市纪检委派驻机构公用及办案经费5万。项目支出主要用于立法、代表视察、评议等活动、专职常委会、培训费等。
3、“三公”经费增加说明: “三公”经费预算5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元、公务接待费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0万元,都与上年相同;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1、公务用车编制数4辆,现有车辆4辆。
(四)无政府基金预算。
(五)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9年度忻州市人大常委会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20.89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10.95万元,主要原因培训费增加和福利费提标。
(六)其他说明:
1、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0万元,均为办公设备购置。
2、购买服务情况
市人大无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3、绩效管理情况
市人大无绩效管理项目
四、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5.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附表:
市人大2019年度部门预算批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