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7月31日忻州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忻州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高文君所作的《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同意这个报告,决定予以批准。
会议要求,市中级人民法院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市委三届六次全会总体部署,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坚持以法治为引领,以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主线,全面加强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着力提高司法公信力和司法水平,为推进法治忻州建设、实现弊革风清、促进富民强市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