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2月15日忻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忻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郭鸿所作的《忻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民检察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3年工作安排,决定予以批准。
会议要求,市人民检察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中共忻州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市委“11353”工作部署,按照市委“发展是硬道理,业绩是新担当,交账是军令状”的工作理念,依法能动履职,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保障社会安定和经济发展,锻造堪当重任的高素质检察队伍,为推动忻州高质量发展、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忻州篇章贡献检察力量!